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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与现代之间
2018/12/10 15:51:08
                                                          在传统与现代之间 
                                           ——黎族婚俗变迁的文化人类学考察

        新娘在两个伴娘的陪伴下在大榕树下等待。

       黎道公在婚礼上祭祖。
       邻里送米道喜。
  核心提示:婚姻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也是男女两性关系的一种形式。不同民族、不同支系有着不同的婚姻制度与习俗,并且随着社会的变迁,这些制度与习俗的内涵和外延都在不断发生变化。西方村地处海南省东方市东河镇,是黎族美孚方言支系聚居的村落。上世纪50年代,中南民族学院海南岛黎族社会调查编辑组曾对其进行了包括婚姻在内的诸多方面较为详尽的田野调查,本文以这些调查为蓝本,通过再次的调查走访,揭示出美孚黎婚姻习俗60多年来社会变迁的主要特点,即在沿袭传统的基础上锲入现代文化元素而蓬勃发展,传统与现代共同建构出当代美孚黎婚姻习俗的文化特色。

  择偶:不论是过去还是当代,两种习俗都并行不悖地传承发展

  自由择偶,不用媒妁的美孚黎青年 

  现代社会中,人们强调和追求婚姻自主,恋爱自由,其实在美孚黎婚姻习俗中,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自由择偶、不用媒妁的传统风气一直盛行。清代张庆长《黎岐纪闻》中记载的黎族青年男女“唱歌择偶,不用媒妁”,指的就是在黎族民间盛行的“隆闺”择偶习俗。

  “隆闺”又叫“布隆闺”,过去也有汉语译为“寮房”,意思是“没有灶的小屋”。按照黎族习俗,儿女到十三四岁就要与父母分开居住。因此,儿女长大后,父母或者伙伴会帮其搭建一间小屋供他们居住,黎语称这种小屋为“隆闺”。小屋一般建在父母住宅旁边或者村边比较偏僻的地方,形式简单,先用泥土糊墙,再用茅草、木棍搭建,前后有门,里面放床铺,中间留一过道。隆闺有男女之分,一般女孩的隆闺要多一些。每到晚上,男孩就会到女孩隆闺里来跟其对歌、谈心等,借机寻找意中人,当地人称为“捉买筒”或“玩小房”。据上世纪50年代的调查记载,“西方村隆闺12个,有睡一个人的,也有五、六个人合睡在一起。未婚的青少年男女,多数都睡在隆闺里。”

  “玩小房”的男女只限于能通婚的范围内,西方村内有6个公派(类似于宗族),即“wo peng(音译为窝蓬)”、“wo hen(音译为窝痕)”、“beng nie(音译为蹦涅)”、“beng ya(音译为蹦呀)”、“nan de(音译为南的)”、“ne fu(音译为呢夫)”,每个公派内部不能通婚,公派之间可以通婚。(至今“wo peng”与“ne fu”两个公派还没有通婚的先例,因为“ne fu”这一派的祖公有一代是从“wo peng”公派过继而来,这两个公派在上世纪80年代才完全分开祠堂祭拜祖先,所以还没有通婚的先例)。

  1981年,澳大利亚学者杨沐到西方村做调查时,隆闺仍然存在。在我们的调查中也了解到,目前30多岁的人有很多玩过隆闺,有的还是通过玩隆闺结为夫妻的。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村民经济收入比过去增加,家庭居住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儿女在家中可以有自己独立的起居空间。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政府的茅草房改造工程又惠及当地百姓,到2010年全村人都住上砖瓦房,传统隆闺已成为历史记忆逐渐淡出人们生活。但作为婚恋场所的“隆闺”并没有真正消失,青年男女在家庭中拥有的独立房间已成为当地人心目中的新式隆闺。黎族的婚恋观特别强调男女之间的爱情,鼓励通过自由恋爱寻找心仪对象,很少通过媒人穿针引线。时至今日,美孚黎的生活中也没有“媒人”这个角色,人们认为“他们(青年男女)都长大了,会寻找自己的爱情了,已经不需要别人帮他们找了。”因此,隆闺在黎族青年的婚恋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尽管其外在的形式不断发展演变,但其内在意蕴却没有改变。

  父母包办,村内择偶的美孚黎儿童

  父母给孩子订婚也是西方村美孚黎择偶方式之一,特别是家中长子,父母尽可能给其订婚,对象一般选定在本村内可以通婚的公派之间。同公派之间禁止婚配、严格禁止上门女婿,这是西方村两条最基本的通婚规则。另外,非同公派的姑表亲,四代以后才可以通婚;非同公派的姨表亲三代以后可以通婚;禁止交换婚;禁止两姐妹同时嫁给两个兄弟。

  上世纪50年代调查中,这里多数人在八、九岁时就由父母做主订婚,较富裕的人家早在四、五岁就订婚了。当男孩父母看中某个女孩后,先由男方家主动找女方父母征求意见,如果双方同意,就会约定好订婚日期。进入21世纪后,这种习俗在村中依然盛行。男孩在8至14岁,女孩6岁以上,男方父母如果看中某家女孩,征得女方父母同意后,就去女方家里提亲。

  据海南岛《黎族社会调查》记载,在上世纪50年代以前,村中的订婚礼聘通常是村中兄弟或亲戚二人带上五六升米、一两包糖、两根甘蔗去女方家里。女方父母以茶烟招待,并杀一只小猪请村人陪他们饮酒,席罢女方家将二升米或者部分礼物交给男方家的来人带返。现在的订婚礼聘一般是由男方家里同宗族没有子女夭折的伯婶或者嫂辈担当,她们带上一捆甘蔗或三四箱水果、两箱饼干、几十斤米等礼物去女方家里,女方父母会设宴款待,并请同宗族的男女前来作陪,宴罢依然会把一半的礼物交还给男方家的来人带走。在这个订婚仪式中,过去与现在尽管在礼聘往来上一脉相承,但女性礼聘人替代原来的男性角色在黎族婚俗中日益活跃,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变化。

  在当代西方村美孚黎的心目中,订婚依然是件很荣耀光彩的事情,不管对于家长还是孩子来说,订婚与否直接影响到其在村内的声望。在上世纪50年代的调查中,“一般人都抱着为儿子及早完婚的心理,怕儿子长大了,父母还没有给他们订婚会被别人讥笑。因此,大多数人从小就由父母做主订了婚,所以早婚风气比较盛行。”至今,笔者在村里调查时,已读小学5年级的邻家男孩骄傲地拿出相册给我们看他与“老婆”订婚时的合影照;而另一女孩因为没有订婚而伤心落泪。当问及给小孩订婚的原因时,有的家长说:“这是我们黎族的风俗了,上一代是这样做的,到了我们这一代也是照做,而且家里的长男必须要订婚。”有的则说:“如果不给小孩订婚的话别人家会说你小气,连请大家吃顿饭都不肯!”

  西方村美孚黎的儿童订婚习俗与汉族的娃娃亲不同,美孚黎“男女虽然自小由父母做主已经订婚或结婚,但是因为已成的婚姻关系对双方的约束不大,所以年龄渐长的男女在婚外找到爱人后,就有机会表达并实现自己追求幸福的意愿。”在我们的调查中也了解到,订过婚的儿童成年后的婚配对象百分之七十都不是父母的包办对象,只有个别儿童成年后感觉双方相处融洽,才选择结婚。不管孩子做何选择,父母对其一般较少干预。

  随着现代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择偶标准在西方村美孚黎的社会中已经有了许多微妙变化,除了父母双全、外貌这些基本条件外,经济条件已经成为择偶的重要指标。另外,个别开明的父母也开始拒绝给孩子订婚。

  婚礼:儿童婚仪式内容变化不大,成人婚则有很大嬗变

  大榕树下的传统婚礼

  在西方村美孚黎的婚俗中,儿童订婚后很快就会举办“lou pa(音译为漏爬)”典礼,这种“婚礼”在美孚黎看来是儿女婚姻的隆重缔结,但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种婚礼很难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性与经济的双重结合,而更像是对黎族传统婚俗事象的延续与传承。严汝娴主编的《中国少数民族婚姻家庭》中记载“解放前黎族地区盛行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在这里结婚和成家是两回事。新郎结婚时根本没有自己的新房,新娘举行结婚仪式后便回娘家去,双方各自在原来家庭中劳动和生活。”在西方村,这种传统意义上的“lou pa”由迎娶、进门、讨钱、挑水、结合5个部分组成,多年来在程序上没有太大变化,改变的只是操作过程中的部分细节。

  迎娶月份必须是双数,一般在每年农历十月、十二月,忌单月办婚礼,同时也要避开双方家族人的忌日。在上世纪50年代的调查材料中,迎娶的聘礼是一对耳环、一条头巾、两个银圆;迎娶路上要请道公赶鬼。进入21世纪以来,迎娶仪式中的赶鬼仪式已经消失。

  2000年前后,婚礼上新娘收到的礼金大概在200元左右,现在是2000至3000元。新娘讨钱过后,双方亲眷畅饮对歌,新娘饭后依然回家与父母同住。在上世纪50年代前,新娘到家后还要与新郎一块去新郎家族祠堂祭拜祖先,现在的迎娶已经略去了这个仪式。但如果新郎家里曾经给其许过祛灾去病的大愿,在其办婚礼的时候也会隆重的祭祖拜公。

  在美孚黎传统习俗中,举办过结婚仪式的儿童长大后如果觉得对方不合适,可以退婚。进入21世纪后,举行过“儿童婚礼”的男女长大后,很多人家会让新娘再穿婚纱,重新置办酒席表示正式结合。而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即使没有办过婚礼,如果结婚时双方年龄比较大,男方也不再办酒席,只煮上大锅米饭,让女方送亲的人在家里吃上一顿便饭后,便各自散去,婚礼就算正式举行了。

  新郎家中的现代婚礼

  相比过去成年男女的简单婚礼,2012年1月,西方村一对青年男女举办的“lou pa”典礼则体现着美孚黎婚俗中现代社会的元素与潮流。村里用小车接送穿婚纱的新娘的现代婚礼始于2000年阿丰迎娶旧村美孚黎姑娘阿莉。因阿莉父母都在县城工作,所以嫁到乡下做媳妇的她,其婚礼办得既新潮又排场。笔者所见婚礼的主角分别是新郎阿长,西方村八队美孚黎;新娘阿珍,西方村七队美孚黎。

  结婚前一天,阿长家里就忙碌起来,先杀了5头大猪准备第二天的酒宴。这天的午夜零点,新郎家的女婿、姑丈、妹夫、姐夫、姨丈、朋友等都送来红双喜,即一张写着双喜和祝福语的大红纸,条件好的家庭还会带上饼干之类的礼品过来。新郎家里燃放鞭炮和焰火庆祝,村里的老婆婆们也会在此时来新郎家里参观。村民及新郎亲眷在结婚当天再前来贺喜,女宾带四五千克米,男宾则送礼金,30元、50元、100元不等。

  婚礼当天,早上6点左右,新郎家人先向祖公神台报说家里喜事,然后杀小猪煮肉,请黎道公祭献祖公鬼。在黎族的宗教信仰中,祖先鬼是最大的鬼,也是最让人害怕的鬼,民间流传有“天上怕雷公,人间怕禁公,地下怕祖公”的说法。黎族人认为人死之后会变成鬼,他们凶恶贪婪,四处游荡,人遇到他们灵魂就会被勾走,轻则生病,重则死亡。因此,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如婚娶、丧葬、乔迁移居、驱邪安家、得子还愿、幼儿取名、体弱多病等,都要请道公念经做法事祭拜祖先鬼,以趋吉避凶、祈祥纳福。      

  新房是新郎父母住过的两间旧房子,已经简单翻新。走进新房,对面墙上挂着新郎新娘的婚纱照,屋里摆放着一张新床,粉红色的蚊帐,华丽的床罩,床头放着液晶电视和音响,床边是一张梳妆台,紧接着墙角有一张大立柜。在西方村,几乎每家都有音响,唱歌跳舞是人们的爱好之一。新房里的东西是新郎家里添置的,没有给新娘礼金,新娘家里也没有陪送嫁妆。新郎父亲解释说,他们都已经长大,可以自己打工挣钱独立生活,所以就不给聘礼了。小孩子因为不会赚钱,所以办“儿童婚”要给新娘礼金。

  离婚:从自由走向规范

  离婚在黎语中称“ai tong”(音译为矮通)。上世纪50年代的调查中,这里离婚现象比较普遍。如我们访问的18个对象中,有11个曾经离过婚。不过,在当地人的观念中,办过结婚典礼的小孩长大后悔婚没有结成夫妻称为“ai tong”;居家共同生活的夫妻分手也称为“ai tong”。这与我们所理解的法律意义上的离婚概念有所不同。

  在美孚黎的传统生活中,离婚是自由和普遍的,社会上对青年人的离婚再婚行为没有过多的限制与偏见。举办过婚礼的儿童长大后如果觉得对方不合适,可以提出离婚。但对于中年以上的夫妻来说,离婚情况很少发生。

  离婚现象普遍的原因,与其婚俗有很大关系。父母给孩子自小订婚,孩子长大后并不一定认可这门亲事,往往会另寻意中人。男女双方以个人情感为基础同居生活,父母对其成年子女的婚姻选择一般很少干涉。即使是结婚后的青年男女,其传统“不落夫家”的习俗也给男女双方结交异性提供了自由和空间。一般来说,这些离婚情况以没有子女的男女居多。

  另外,在美孚黎的习俗中,夫妻双方结婚后多年无子或者生子夭折,人们一般会认为是双方命不合,男女双方多会选择离婚,但这种情况较少。 

  离婚男女在财产分配与子女抚养的问题上,过去与现在变化不大。共同生活过的夫妻因感情破裂或者没有子女离婚的,如果男方先提出离婚且双方同意的,夫妻婚后共同创造的财产如米、钱、家具等分一部分给妻子;如果女方先提出离婚且双方同意的,妻子就不能分得家庭财产;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的,女方可以多分得财产;倘若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的,女方要退还礼聘且不能分得财产。在西方村,夫妻离婚后孩子一般要留给父亲,特别是男孩一定要留在父亲家中。但如果男孩的年龄很小或者父亲没有条件养育,母亲可以把孩子带走,但长大后要送回其生父家中。

  随着现代社会对婚恋观念的导向与影响,结婚后的青年男女在夫家共同生活,传统隆闺走向衰落,这极大地促进和维护了夫妻关系的稳定。以前,村民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习惯,自2004年以来,村民才逐渐开始办理结婚证和小孩户口,如我们采访到的文书在1999年结婚,2010年才补办结婚证。婚姻登记的办理,使社会对美孚黎婚姻家庭的制度约束进一步加强。因为夫妻只有在领取结婚证后才能办理小孩入户手续、维护权益及其享有一些福利政策等,这在无形中固化了夫妻关系,稳定了家庭生活。与现代社会逐渐走高的离婚现象形成巨大反差的是,美孚黎现代离婚率大幅下降,体现着从自由到规范的变迁之路。


  [总结与反思]

  传统与现代共同建构出的文化特色

  60多年的社会变迁,西方村逐渐从传统走向现代、从封闭走向开放,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这种变化同时也引发出一些社会问题。比如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过去曾经封闭的西方村与外界的交往日趋频繁,越来越多的黎族青年走出村寨,进入城市谋生,黎族青年生活方式的多样化带来其思想观念的多元。他们与外界通婚的比例日趋增长,特别是西方村的青年女性选择外嫁的情况日益增多,渐趋改变了西方村的男女比例,使得西方村传统村内婚的习俗逐渐难以为继,日益衰微。同时,西方村长期重男轻女的社会风气,造成村中男孩出生率高于女孩,这种性别比例的失调加上女性大量“人才资源外流”,更造成村中男性青年择偶的困难,成为影响当地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一个潜在因素。

  从另一方面来看,美孚黎婚姻习俗的变迁可以说是刚刚开始,美孚黎婚俗中的传统因素仍较为浓厚。因为作为植根于某一民族历史与自然传统的社会习俗或者社会观念,其改变的过程并不会像社会生活本身那么直接与迅速,传统中的一些非理性习俗对当地的现代化亦会产生负面影响。如西方村的儿童婚对当地青少年的成长就有一些不利影响,虽然说这种婚姻并没有法定的约束力,但根深蒂固的传统习俗还是让许多儿童无心学业,早早辍学,整个村民的教育文化水平偏低。当然,美孚黎传统婚俗中的一些合理成分,亦可资当代社会借鉴。如美孚黎传统婚俗中更讲求男女爱情和婚姻自由,很少有金钱、地位等物质利益的外在条件附加,这在当今社会显得弥足珍贵。

  可以说,随着现代化浪潮的冲击与影响,美孚黎传统婚姻模式在吸取现代文化元素的基础上蓬勃发展,传统与现代共同建构出当代美孚黎婚姻习俗的文化特色。这种习俗在未来的具体走向尚难预测,但可以肯定的是,未来的美孚黎婚姻习俗将会有更大的变化。


  [田野手记]

  美孚黎又称“长裙黎”,是黎族5个方言支系之一,人口6万多,占海南黎族总人口的5%,是黎族人口最少的一个支系。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西方村现有772户,3283人,除了十几户外,皆为美孚黎,全部姓符。

  传统的西方村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村落,自2008年以来,由于连年干旱,村中水田无法耕种,村民几乎全部靠外出打工维持生计。村民日常交流使用黎语,年轻人能听、说汉语普通话,中年男子也可较熟练使用汉语普通话,但中年女子多数仅能听懂汉语普通话但表达困难,而上了年纪的老人则不懂汉语普通话。与其它美孚黎一样,西方村人躯体轻秀、身材苗条;人口集中且居住密集;宗族有祠堂,家庭有神龛,修族谱、排字辈。

  上世纪50年代,中南民族学院海南岛黎族社会调查编辑组对海南黎族进行大规模的社会调查,对包括西方村在内的22个调查点进行了婚姻习俗等诸多方面较为详尽的田野调查,编写了上百万字的《海南岛黎族情况调查》(后改名为《海南岛黎族社会调查》,1992年由广西民族出版社出版)。从2011年开始,笔者作为中南民族大学“海南黎族村落变迁”调查组成员,又多次对西方村进行调查,此文即为调查中的部分内容。通过我们的田野记录和反思总结,读者对美孚黎的婚俗状况以及他们的生存状况能够有所了解和思考,进而对当代聚居少数民族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也能有所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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